滬震職人[2015] 5 號 關于胡靜怡等同志具備講師任職條件的通知 經上海市高職高專院校教師專業(yè)技術職務聯合評議學科組評議通過,聯合評議工作委員會同意,王斌、邢曉斌、張玲、張慧瑤、相凱朝、姚琳娜、胡靜怡、程茂華等九位同志具備講師任職條件。同時聘任為講師。聘期從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止。特此通知。 上海震旦職業(yè)學院人事處 二O一五年四月一日 主題詞:教師 講師任職 通知 上海震旦職業(yè)學院人事處 二O一五年四月一日